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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头路边-18 摄影 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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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路边-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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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王子 查看 王子 的作品集
于 2007-04-03 21:47 上传
浏览:439
评论:6
评分: (9)

  评论  

萧音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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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3 23:23

镜头向左一点,把翘手坐着的人照全!

下面仅以个人心中对此类纪实的拍摄想法和楼主交流探讨:

假如是我,会给他一点但不会把他拍下来。人文纪实,很多人拍出让人同情叹息的镜头,也有很多成为了被推荐作品。其实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对人性的不尊重。我想,没有一个乞丐会愿意当乞丐,更没有一个乞丐愿意把自己狼藉的模样曝光在网络上。因为尽管是乞丐,但是他们也有尊严。每次当我拿起相机想拍我都会无形中被这种思绪所制止。在我身边有很多这样的镜头,但我们拍下来又能改变什么呢?人们除了说:好可怜之外其实根本不会做些什么,甚至很多人都认为是假的。当然,真假有时也很难判断了。所以,这类体裁如果楼主要拍,不应该停留在大家都见到的景观,不应过度对乞讨者进行渲染和刻画,而是要强调第二,第三者的关系和态度以及场景的外化。这样才能提升作品的思想性和表现力。也提升了尊重人性,呼唤理解的立场。

因为支持楼主的现实主义拍摄手法和欣赏您的个性表现力,所以才罗嗦了那么多。仅是个人意见。是否斟酌请随君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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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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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4 08:55

谢谢楼上的评语和用心。我想说明:1.客体是“无所谓”的,不论是乞丐还是一朵花,拍摄只是拍摄者的主观感知。2.最重要的是,我没有侮辱客体,没有利用客体去损害客体。人性并不是允许拍照的一纸合同。3.拍照并非不能改变什么,那双“大眼睛”有印象吗?就算什么也做不了,我们至少可以救赎自己。4.乞丐不是可怜的,可怜的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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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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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评分 2007-04-04 12:55

我认为审美并无标准。一个人的性格和文化修养会决定一个人的人生观跟世界观,而一个人的人生观跟世界观决定一个人的审美观。真正的艺术作品只是作者的一种表达方式,那些大师的作品其实很多人看不懂,因为大多数人对作者不够了解。黛安·阿勃丝就是一个例子。
她说过这样一句话:“大多数人活在世上总害怕他们会经受创伤。而这些人却是生来就带有创伤。他们已然经受了生活的考验,他们是第一流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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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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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评分 2007-04-06 15:28

纪录应是有美有丑,,有善有恶,有苦有乐.不追求完美,不拘泥格式是作者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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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萨里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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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评分 2007-04-13 10:19

赞同作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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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杨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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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14:53

拍摄身边的故事好纪时.很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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