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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器
金朝缺铜,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金朝庭,金朝统治者除向中原掠夺外,还向本土居民搜刮大量铜器。大定初年,金朝庭开始颁布高价收购民间铜镜的规定。继而,民间出现了“毁钱铸镜”之风,将私铸的铜镜以成本几倍的价钱卖给官府,从中获取暴利。而且这种私铸铜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致使金朝廷从大定八年至大定二十六年三次颁布禁止私铸铜镜和禁止铜镜外流的法令。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规定新铸铜镜要经官府验讫方可出售,民间原有铜镜要全部送到当地官府登记,并刻上名款、押记,以示归属,才可使用。于是,金代铜镜开始出现名款、押记符号这一特点。
目前发现的金代铜镜,规格大多在直径6—20厘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