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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肢被告人王金华投毒故意杀人案在江苏盐城开庭 摄影 江苏 陈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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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肢被告人王金华投毒故意杀人案在江苏盐城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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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江苏 陈应海 查看 江苏 陈应海 的作品集
于 2007-09-04 22:21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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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相机信息 Canon EOS 350D
拍摄数据:1/60s F/3.5 at 18.0 mm ISO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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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肢被告人王金华投毒故意杀人案在江苏盐城开庭
2007年9月4日下午,独肢被告人王金华投毒故意杀人案在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义丰镇陈庄村被告人王金华家中开庭。
独肢被告人王金华因于1999年跟随同村的王书清在江苏吴江市打工时不慎触电,被截去两上肢和一条右腿,为要相关费用被告人王金华多次去王书清家吵闹,2006年10月,被告人王金华产生用农药毒死王书清家人的想法,2007年6月5日,被告人王金华用浸泡过农药的米粒带到王书清家中,由于再次与王书清家人发生纠纷,被告人王金华用浸泡过农药的米粒投放到王书清家的食物中,致使第二天王书清家人发生中毒,经抢救后脱离危险,案发后被告人王金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由于被告人王金华系独肢残疾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司法机关无法对其收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上门开庭审判,图为开庭审判情景。
独肢被告人王金华投毒故意杀人案向我们暴露出残疾人管理不容勿视,有关部门要从生活、工作、思想品德、法律知识上全方位对残疾人伸出援助之手,使他们过上安定的生活,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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