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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华
瓷印章
历史上的陈近南……陈永华(西元一六三四~一六八○年),字复甫,明福建同安人。父鼎原籍龙溪,天启举人,宋理学家陈淳族裔。郑成功克同安,鼎任教谕。永历二年城陷,自缢明伦堂。永华僧服葬父,遂籍同安。永华退居厦门,入储贤馆。偶参大议,未膺实职,盖成功储其材以遗世子郑经者也。成功卒,经袭,永华遂大用,任谘议参军,拜左都御史,兼勇卫。丈武双负,信专任笃。
十七年(一六六三),入台湾,光大成功屯田旧规,亲赴南北劝农。进而改进民宅,易茅以瓦。树栅治街,禁赌励勤。请建孔庙,创设国学,教之养之,世多贤士。发展贸易,物价以平。蒸然之治,乃不让於内地。民敬且怀,吏服尽职。
逮二十八年(一六七四),郑经西征,表请永华为东宁总制,留守台湾,转粟餽饷,戢兵抚民,五、六年间,军无乏绝。三十四年(一六八○)春,谢兵柄。七月卒东宁,葬天兴州果毅後古潭。妻洪氏,名淑贞,子梦炜、梦球,并著史志。
永华抱儒学之诚笃,蕴道家之玄机,文武兼资,忠义并著。郑成功复台湾烈,馀辉克绍,胥皆永华辅佐世子郑经之绩也。清收台湾,圣祖不以永华翼郑为忤逆,每对大臣称许其忠义
“平生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鹿鼎记》写这位天地会的创办人兼总舵主,的确写出了一位出色的帮会领袖的不凡气概。
陈近南在第一回——也就是原来的“楔子”--便以惊鸿一瞥的姿态出现。那时顾炎武、吕留良、黄宗义几位反清文士在月夜舟中秘密会议,不料早有官兵扮成船夫,一一听在耳内,揭发出去,他们提到的反清人物,转眼之间便有灭族大祸。杀死这些官兵灭口,回头重新点亮蜡烛,自报姓名,便是陈近南。
陈近南与另一位同宗的总舵主陈家洛比较,显然成熟及有真实感得多。对于陈家洛,金庸着重写他的武功、谈吐、抱负、感情,但写陈近南,金庸更着重写他所组织的帮会,他的统领才能及权威,他的政治头脑。陈近南的处事方针,永远是从大局着想,包括收韦小宝为徒,让他当上青木堂的堂主。他了解天地会的兄弟,懂得容忍他们的短处,紧紧维系他们的团结一致,推进“反清复明”的目标。
事实上,作为一个组织的领袖,武功是次要,目光。判断、公正的处事方式才是最重要,陈近南能够服众,就是因为他除了有很高的武功之外,还具备这一切条件。
但是陈近南也有他的极限,那就是他的封建思想。他念念不忘自己是台湾郑王爷的部下,要向郑王爷效忠,而且把对明朝的忠心,与对郑家的忠心等同起来,因而受制于郑克爽这种作威作福的无知小子,终为他所偷袭杀死,一世英雄,死于鼠辈之手,可谓冤枉之至,天地会事业因而付诸流水,陈近南似乎还有可批评之处。
以现代人的眼光看,就算对郑王爷忠心,对他儿子客气一点可以了,岂能任他喝指?而且反清复明是公,郑王爷对他的“知遇之恩”是私,又岂能公私混淆?金庸写陈近南,是抱着同情了解的态度,但并不赞成他的封建思想,写陈近南的愚忠,正是点出这样的英雄也有重大缺陷,令人惋惜。
公私不分,是陈近南的致命伤,从现代人的眼光看,这是他的缺陷,但从中国人的观点看,可能不过是社会常规,在现实生活中,毕竟这种例子很多,特别是在商业机构,把父亲的雇员当奴仆指使的“少开”何其多,把东主的子女当主人服从的雇员又何其多,纵有人认为不好,但习以为常,不依此精神办事的人反而觉得标奇立异了。
陈近南的致命伤,其实也是“台湾郑家”的致命伤,郑克爽轻视陈近南,千方百计除去他,结果延平王一败涂地,郑克爽投降,接受清廷封赐,在北京不住受韦小宝的同僚上门滋扰侮辱,后悔已迟。要是“郑家”不纵容家人多方破坏陈近南的事务发展,“台湾郑家”纵不能反清复明,也会有一段长时期海外称王,箝制陈近南,郑家无异自毁长城。
倒是康熙——又是康熙,真的“明见千里”,把公私分得清清楚楚,他跟韦小宝这好朋友大谈为君子道,怎样是“一人奉天下”,而不是“天下奉一人”、怎样做皇帝的人不可叫天下的人不要自私自利,但自己却去自私自利,还以为自己的自私是为公,怎样做皇帝是上天给他的恩典、做得不好上天要另派一个人来做,总之皇帝不能把天下看作是自己或自己一家所私有,必定要为百姓服务才对。
因为康熙明白公私之道,所以康熙便成功,而台湾郑家便败在他手下。可惜,说是容易,实行起来,康熙少而郑家多,要做陈近南,恐怕空负一身才华,到后来也要死于无名之辈的手上。
不过,有趣的是,像陈近南那样有才干的人,总是要依附在郑经那样的人之下,宁愿为忠臣而把君主的事业发扬光大,也不自立门户,闯出自己的事业,像诸葛亮,也要刘备三顾草庐才出来,为报知遇之恩而代他打天下,以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阿斗这样的人服务未免不值得,但不是为了报恩,卧龙先生恐怕一生高卧草庐之中,这公私之间,又如何分辨?
这是在厦门鼓浪屿郑成功纪念馆内的陈近南瓷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