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四川
巴中
纪实
民俗
皮影
非物质
“皮影戏”属于“傀儡戏”,最早出现于周代偃师的“木人歌舞”和汉时陈平的“刻木为美人”。“皮影”称“平面傀儡”,经汉代巫师的“弄影还魂术”发展成“弄影戏”。
据《巴中县文化志》记载:“川北地区早在宋代就有皮影戏。”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巴中县(今巴州区)共48个乡场就有68个皮影剧团,清杠渡(今清江)就多达3个,而且全县有13个皮影雕刻作坊,可谓中国皮影艺术之乡。
巴中皮影,在今天仍是巴山人民,特别是农民请得起的民间小剧团。演出的灯调唱腔是巴山地区地地道道的民间音乐,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斩巴蛇》、《牡丹灯》和《四下河南》等巴中皮影皮雕工艺是研究巴山地区民间工艺美术的重要史料。巴中皮影的人物造型也有独特之处,如“马盔”的造型原于巴山民间门神的造型艺术,这在全国其它地区皮影中十分少见。它在雕刻制作上,由传统的、无法更改的“皮格子”,改进为可按人物造型需要进行修饰的“纸格子”。其雕刻工艺的精细程度、色料的选择、亮油的加工制作等专业技术,真正达到了雕镂精巧,五色妆染,不被鼠咬,可保持200年不变色。
“巴中皮影”已经成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正按程序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